12月23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2016年第三批普通光伏电站并网计划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本批计划拟向国家申报建设规模100万千瓦,采用单一电价竞争模式确定项目,所有申报项目均参与竞价,竞争价格不设下限,严格控制项目上网电价上限,对明显高于平均电价水平的项目不予认可。
下为具体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要求,结合我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和并网情况,现就申报2016年第三批普通光伏电站并网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备案在建,且2017年6月30日前确保能够实现并网的项目。包括2015年底以前和2016年第一、二批普通光伏电站,扶贫电站已取得部分并网指标但仍有缺口的项目。
二、规模及安排模式
本批计划拟向国家申报建设规模100万千瓦,采用单一电价竞争模式确定项目,所有申报项目均参与竞价,竞争价格不设下限,严格控制项目上网电价上限,对明显高于平均电价水平的项目不予认可。
三、有关要求
1、各市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于未备案,未开工或2017年6月30日前不能并网项目,不得纳入上报范围。
2、请抓紧通知有关企业,结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充分考虑光伏发电成本降低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竞价标准并出具竞价上网承诺函(密封)。纳入本批计划的项目最终降低标准以企业承诺为准。
3、请各市务于12月26日12:00前将请示文件。包括项目申报统计表、企业竞价上网承诺函(一份、密封),连同电子版统一一并报送我委,以保证我委按时报送国家,由于时间紧,凡逾期未报均视为放弃。
(责任编辑: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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