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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
大中华区高级编辑,Solar Media Limited 旗下 PV-Tech China

量入为出的补贴

  • 2012年04月30日
  • 作者: 王超
    王超

    王超

    大中华区高级编辑,Solar Media Limited 旗下 PV-Tech China

    王超于2011年2月加入PV-Tech,担任驻大中华区编辑。王超先后毕业于山东大学的光信息专业和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理论物理专业,在2007年他曾以学生身份作为尚德电力志愿者前往西藏珠峰大本营和查果拉哨所建设光伏电站。此前他曾职于Shine(光能)和Solarbe,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曾发表过10万字以上逾20篇专题报道及超过5万字的产业新闻。王超于2011年2月正式加入PV-Tech,直至统计日期,他已累计撰写超过10万字的12篇深度专题报道,并在PV-Tech每日光伏新闻网站中撰写了逾20万字的产业报道。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中,王超已走访超过30家企业,逾40座大型光伏电站。目前他关注于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及电站开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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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半年中,中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基金征收办法》)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条例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让包括太阳能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的回报变得比以往更清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下称发展基金)与中国的上网电价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对于要获得上网电价的中国光伏电站的业主来说,有必要对该发展基金进行基本的了解。

取之于民

2012年1月1日,《基金征收办法》开始施行,除西藏自治区外,中国其他行政区域所销售的电力在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含农业排灌用电)后,每千瓦时征收8厘(0.008元)人民币转入发展基金。

在《基金征收办法》实施前,发展基金已经运行了很多年。当2006年中国政府推出《可再生能源法》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仅为2厘/千瓦时,随后在2009年11月上调至4厘/千瓦时。之所以再次上调电价附加额度,据负责资金支配的国家发改委解释,主要是发展基金已经“入不敷出”:2010年资金缺口为20亿人民币左右,2011年缺口高达100亿人民币左右。

在国家发布《基金征收办法》后,中国各地政府纷纷跟进对实施工作的落实,其中江苏省在今年二月中旬宣称已征收入库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1.4935亿人民币(该资金根据前一个月份用电量统计征收),宁夏在今年的首笔入库资金为3412.93万人民币(不含税),安徽省相关收入资金为4118.38万人民币(二、三月份两次入库),江西首次入库2572万;广东省首次征收入库的费用为1.7亿。

根据2012年中国政府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2011年政府投向可再生能源的费用为115.65亿,预计2012年支付的费用为114亿。至于2012年支付费用为何比2011年还要少,政府给出的解释是“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2011年年初预算大部分列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中部分资金转列中央本级,2012年预算大部分仍列对地方转移支付”。

影响范围

在光伏业的几种补贴模式中,统一的太阳能光伏上网电价是与《资金管理办法》最密切相关的,并且也是推动装机量最大的模式。根据制定统一上网电价的《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所叙述的: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部分的资金,将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各省级电网企业按照其销售电量占全国的比例,分摊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额,其实际支付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与其应承担的电价附加的差额,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调配。

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可申请基金补助的项目所必需满足的三个条件:

1、  属于《基金征收办法》规定的补助范围;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且已经过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具体审核确认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3、 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保证收益

据悉,中国政府希望光伏上网电价能够为投资商提供保证一定收益而又不会产生“暴利”。在现有的1元/千瓦时上网电价基础上,由于中国不同地区间阳光资源的差异,各地区的光伏电站在相同的上网电价下所获得的收益率也会有所不同。中国发改委也正考虑修订新的光伏上网电价规则,除考虑设备成本的变化,地域间的阳光资源差异也会被考虑进去。

而在国家层面的政策修改前,为了推动本地“十二五”期间光伏电站的开发,辽宁省设立了“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财政补贴资金”,在国家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对辽宁省地区的光伏电站再增加补贴。具体的标准是: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核准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将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辽宁省明确了这部分电价附加补贴中省市负担比例,对辽西北地区(阜新、铁岭、朝阳三市)的电价补贴,辽宁省财政全额负担;对其他地区的电价补贴,辽宁省财政负担70%,项目所在地的市(县)财政负担30%。

最早出台地方性光伏上网电价的地区为江苏,其政策为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建成投产的电站可获得2.15、
1.7和1.4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屋顶项目则相应获得3.7、
3、2.4元/千瓦时上网电价,光伏建筑一体化享受的电价更高:4.3、3.5、2.9元/千瓦时。随后,山东的上网电价也要高于国家标杆电价,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建成投产的电站分别享受1.7、1.4和1.2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

在2012年初,江苏省之前的上网电价政策停止,据悉新电价政策把补贴电价调为1.3元/千瓦时。而江苏张家港政府则推出了一个更有吸引力的政策:如果在张家港地区建设的获得金太阳补贴的项目,当地在财政部补贴基础上再补贴2元/瓦,而由张家港地区的光伏企业在中国各地投资的光伏电站,除获得统一的上网电价外,张家港政府再提供0.4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

据悉,江苏此前较高的电价中可分为三部分,基础电价是脱硫煤电电价,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再补足其与国家统一上网电价之间的差额,而江苏省的专项财政资金再补足省级电价与国家统一电价间的差价。

离网系统——不再鸡肋

在《资金管理办法》中,还有一条新的条例引起关注: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

该条例主要针对由中国政府支持的离网系统。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中,中国政府独自或与相关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推出了针对西部无电地区的“光明工程”、“送电到乡”等各种项目。在2012年2月,西藏自治区对外招标6万套太阳能户用发电系统。据悉,按照以往的项目实施反馈,由于这些离网系统大都处于偏远地区,一方面设备可能出现问题,另一方面也出现了组件及部分配件被盗、线缆被割等情况,这都会影响工程的效果。

每瓦4元人民币的补贴将更好的推动相关负责人对项目的运营维护。根据初步调查,目前全国这类项目的总装机为20万千瓦左右,总补贴额约为10亿人民币。

接入电网

华能格尔木电站项目负责人伏林曾抱怨各光伏大型电站业主出资建设并网系统并不合理,这本该由电网公司建设,并建议国家电网增加上网电价直至收回这部分投资(参见2012年第一期PV-Tech PRO的《中国光伏电站跃进》)。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所涉及的工程投资及运行维护费用的专项补贴: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宁夏太阳山宁电投尚德10MW电站的接入系统包括一座35kV的升压站以及6公里的接入线路,总造价约280万人民币。而该电站每年可生产1600万千瓦时电力,根据政策可获得16万人民币补贴。由于输电线路也需要定期维护,因此接入电网所设计的工程需要近20年后才能收回投资。

正泰位于宁夏太阳山的一期20MW电站虽然接入线路只有2.2公里,但是输电线路等级为110kV,其造价每公里为80万/公里,相比35kV等级输电线路大约35万/公里的造价要高很多。笔者从发改委相关部门了解到,电网接入系统的补贴额是根据相关成本核算得到的,在这个补贴下,业主不会亏损、也不会有暴利。

当被问及如果输电线路恰好为49公里该怎么办时,部分业主表示这就要灵活对待了。目前,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光伏电站已经向发改委申报电网接入补贴,核准后将由物价局批准并获得相应的电价补贴。

迟到的补贴

从2010年5月27日并网发电以来,宁夏太阳山宁电投尚德10MW电站已经累计生产2941万千瓦时的电力,并已经获得1.15元/千瓦时的电价核准。距离该电站不远处的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光伏电站的一期10MW电站在2010年建成后同样没有获得相应的电价补贴,“虽然已经获得了发改委核准的1.15元/千瓦时的电价,但是只收到了0.2668元/千瓦时的脱硫电价”。

宁电投尚德10MW电站项目负责人张军才表示,这座电站每年贷款利息为八百多万,再加上运营费用,每年的开支就高达千万。而收益却没有按计划中实现。虽然光伏上网电价补贴并不会不发,但是对于电站业主的现金流会产生重要影响。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在2011年面临很大的亏空,2012年提升电价附加额度后,该基金规模将增加至少一倍。据悉这笔新增资金将用于对过去未能支付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进行补发。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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